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修订)
为推荐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规范相关建设经费的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益,促进该工作室成员的成长,结合我校财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经费使用原则
名师工作室经费主要来源:学校每年经费预算、省市级奖补等。
专款专用,力求节约。报支使用须经工作室领衔人审核,并报校长室批准。
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学校财务有关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由专人负责经费的管理,自觉公开账务,接受监督。
二、奖励经费支出范围
主要包括添置相关图书资料、办公用品、培训、考察调研、课题研究、专题研究、聘请专家指导讲课、论文发表、文献检索、专利申请、外单位协作、网络建设、考核奖励及其它确因工作需要用于集体性支出的费用。
三、报销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1.购买专业书籍或办公用品的正规发票;
2.会议通知、邀请函或相关文件、外出审批手续;
3.考察报告,考察过程照片或课题申请报告、中期总结或研究报告;
4.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专著印刷出版的正规发票(论文发表:省级刊物报支500元/版面(最多可报支三个版面,不超过1500元),核心刊物报支3000元/版面(最多可报支三个版面,不超过9000元);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发明专利5000元;专著视情况而定);
5.聘请专家指导、讲课、差旅等实际发生费用的正规发票。
6.工作室成员年度考核奖励标准,省级工作室每人奖励不超过600元,市级工作室每人奖励不超过400元。
7.确因工作需要用于集体性支出费用的正规发票。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七年十月